工程变更一般指合同实施的范围、内容、工艺流程、条件的变更,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变更的定义为: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实施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一般可总结概况为四类: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工期变更、施工条件变更。鉴于工程项目的建造周期长、建造成本大、建造过程复杂及建造环境的动态可变性等特点,从项目开工至完工,变更将会不可避免、不间断地发生,给工程项目管理,造价、质量和进度目标的控制造成影响,重大变更则使造价大增、进度延长。

1.招标清单与设计图纸不符合

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公司进行编制。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可能会出现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不准确,项目特征描述内容不完整、与设计图纸不相符等问题。如某住宅工程的公共区域消防箱周围图纸为干挂仿石砖,但清单为粘贴仿石砖;某工业项目的清单涂料为一般涂料,但设计为防火涂料等。

2.设计的可施工性欠缺

现行设计-招标-建造(DBB)运行模式下,设计与施工分离,设计师未对建设条件进行调研或调研深度不够,缺乏对工程施工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材料设备供应可得性进行全面可靠的分析,设计偏重于安全性的理论设计;设计各专业的协调性不够、质量意识不强,设计图纸存在差、错、漏、碰现象,设计深度不够,设计由指导施工变为制约施工,设计的可施工性欠缺,需要变更才能满足施工建造要求。

3.施工环境的变化

建筑产品是过程产品,建造过程复杂,由分项工程到分部工程,再到单位工程,整个建设项目由若干单位工程构成,工程形成过程易受自然环境、宏观经济政策、物价、法律法规变动的影响,引起设计调整甚至重新出图,导致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及材质的变化。例如某新设计规模的启用,使原设计的消防需重新按新规范调整;原设计的材料选型因市场供应困难,需要变更材料规格型号等,均会引起工程费用、进度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