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工程量清单招标,就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以此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投标单位技术管理水平、项目竞争性及风险情况,最终确定单价和总价进行投标。这是国际上普遍通行的招标方法,与国际通用的工程合同文本、工程管理模式等都是相配套的。
传统的招标一般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主要的招标方式有“施工图预算招标”、“部分子项招标选定施工单位”和“综合费率招标”等。从运行实践看,上述的传统招标方式主要存在诸多缺点与不足。而工程量清单招标能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通过市场的作用,优化各种相关资源的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形成市场价格机制,使工程招标投标价格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趋于合理。具有有利于规范计价行为、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有利于把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起来和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等优点。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以此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并根据现行计价定额,结合本身特点,考虑可竞争的现场费用、技术措施费片J及所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单价和总价进行投标。这是国际上普遍通行的招标方法,已有近百年历史,与国际通用的工程合同文本、工程管理模式等都是相配套的。因此在我国积极试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大胆探索合理低价中标,符合当前建筑市场的发展所需。
1 工程量清单招标基本做法
(1)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当地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的作用:①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投标基础,供投标者使用;②便于评标定标,比选价格;③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四是进行合同总价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
(2)标底编制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进行工料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标单位拟定的工、料、机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口含完成该项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和综合合价;最后汇总成标底。实际招标中,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能力和水平,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每一子项的单价也可仅列直接费,而材料调差、取费等则以单项工程统一计算。但材料价格、取费标准应同时确定并明确以后不再调整;相应投标单位的报价表也应按相同办法报价。
(3)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
(4)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而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原提供的工程量相比较,出人超过一定范围时,可以按实调整,即量凋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2 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
(1)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当地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的作用:①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投标基础,供投标者使用;②便于评标定标,比选价格;③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④进行合同总价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
(2)标底编制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进行工料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标单位拟定的工、料、机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含完成该项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和综合合价;最后汇总成标底。实际招标中,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能力和水平,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每一子项的单价也可仅列直接费,而材料调差、取费等则以单项工程统一计算。但材料价格、取费标准应同时确定并明确以后不再调整;相应投标单位的报价表也应按相同办法报价。
(3)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
(4)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而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原提供的工程量相比较,出人超过一定范围时,可以按实调整,即量调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3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特点与优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采用定额计价招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采用定额计价的一般做法是这样的:先计算工程量,套定额算出直接费,然后以费率的形式计算间接费,最后再确定优惠幅度后才能得出最终报价,这其中优惠幅度的确定则是全凭主观想象,可以说没有什么科学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则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的确定上,并以“活单价”的形式出现,因而可以做到科学、准确和反映实际情况,这就从根本上防止了依据定额定价的死板。
工程量清单从大的方面着手,划大计算单位,落实于细微的质量要求,真实反映工程实际,为把定价自主权交给施上企业提供了可能。在工程程招际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工程现场情况等因素;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许多其它方面的因素,如投标单位自己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分包计划、资源安排计划等。这些因素对投标报价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而且对每一项招标工程来讲都具有其特殊性的一面,所以应该允许投标单位针对这些方面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以使报价能够比较准确地与工程实际相吻合。而只有这样才能把投标定价自主权真正交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才会对自己的报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从而建立起真正的风险制约和竞争机制,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为工程管理提供方便。
与现行的招标方法相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具有如下一些优点:
(1)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大原则。这一改革原则的本身就说明必须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交给建筑市场,直至最后全面放开,并最终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决定工程价格。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将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起来。质量、造价、工期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必然联系,报价当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工期和质量因素,这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和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投标单位通过报价的调整来反映质量、工期、成本三者之间的科学关系。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本身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工程建设的风险比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投际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相应的,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则应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股原则。
(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节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招标投标工作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即不管投标单位有多少,到最后中标的只有一个,未中标单位的工作成果基本上属于白做,而且往往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另外,在招标投标的实际操作中,给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时间一般都很短,在工程量的计算方面时间很紧张,错误也在所难免。这样,在投标报价方面如果不采用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和单价这两个可变因素都要由投标单位自己来确定,所有投标单位都要计算工程量,这不仅是重复劳动,而且要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事实上,尽管计算工程量所依据的是同样的图纸和同样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但是仍然常常会出现偏差,有的时候偏差还比较大。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则可以简化投标报价计算过程,缩短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间,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并可以节省时间和社会财富。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在传统的招:标投标方法中,标底一直是个关键因素,标底的正确与否,保密程度如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义件内容的一部分,标底只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即控制报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的约束),而与评标过程无关,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甚至可以不编制标底。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