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确保与业主的合同条款中的承诺得以实现,就必须加强项目管理,确定合理的成本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并运用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组织措施对“三大目标”实行有效控制,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明确和处理好“三大目标”的对立统一关系: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若确立较高的质量目标,则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主要因素都要受到相应的控制,才能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一是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工人应由技术水平高、技能强、经验丰富的人来完成,势必人工工价,待遇会相应提高,有些工序需要工人精雕细琢,也会增加消耗的工日数量。材料的选购和合理使用,也直接关系到质量的优劣。只有选择质地好、材料佳、性能强的材料,并科学使用到合理的位置上,才能达到既定质量目标,但采购的成本往往会增加,因此,要采购到优质合适材料,就要“货比三家”,选购的时间相对延长。个别时候出现停工待料而影响工期。工期的延长,又影响到资金的周转。二是施工机械的要求也不同,陈旧设备必须更新换代,投入使用的应该是性能好,先进技术运用程度高的新设备,一次性投资大,周转摊销费用高。为了提高施工质量,必须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解决施工难题就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花费足够的时间来完成。三是环境因素也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因。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技术环境;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管理环境;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劳动环境;都对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并且这些环境因素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只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使之成为保证质量的优良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图纸更改、材料不及时到位等情况,这无疑也会增加工程成本。因此,前一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后续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从而,增大成本,延长工期,浪费资金。当然这种情况不是多见的,这是“三大目标”彼此间对立的一面。同时,由于取得了较高的质量,又会减少因质量缺陷而引起的返工,相对地缩短工期,避免了返工费用,也减少了保修期内的维修保护费用。这是“三大目标”彼此统一的一面。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遇见两种情况,一是当确定较短的工期目标时,则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都要受到相应的控制。影响进度的因素很多,如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材料和设备因素、气候因素、环境因素等。其中人为因素是最主要的干扰因素,为了使这些不利因素转化为对工期有利因素,所采取的一些技术措施,又势必对质量、成本产生影响。如为了赶工期,人为地增加夜班次数和人数,会造成夜间施工费、管理费的增加以及降低质量标准等;二是确立了较低的成本目标,为了求得最大的利润,施工时必然会使用质次价低的材料,施工人员也因工价低只能聘请技术等级低、素质低的工人。如果这样的话,不仅保证不了工程质量,还会增大成本,延长工期,使控制质量、成本、工期的目标难以得到实现。

    综上所述,质量、成本、工期“三大目标”是对立与统一的。因此,在确定目标值时,不可能达到三个目标都是最优,也不能使每个目标都绝对满意。在确定每个目标时都要考虑其他目标的影响,进行各方面的分析比较,做到目标最优化。应当注意的是,工程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功能目标以及施工质量合格是必须优先予以保证的,并力争在此基础上使整个目标系统最优,满足确定目标值的相对满意原则。对于设定的最终目标要使工程达到优质水平,让用户满意、社会满意。为企业在竞争中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