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就是建设项目的实体工程实施阶段,这个阶段发包方作为五方责任主体之一,履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对施工合同管理的职责。这个阶段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尤其是基坑支护、高支模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控制专项措施费。

(2)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审签经济技术签证,签证必须做到“定性定量”,所谓定性就是事实是否存在,所谓定量就是对其进行量化。

(3) 严格审查基础等隐蔽部位的隐蔽记录资料,及时完善签字手续。

(4) 凡合同约定需认质认价的材料及设备,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认质认价程序、方法及时做好认质认价。

(5) 严格审签工程形象进度,为竣工结算阶段材料价格及人工费调整提供依据,严格进度款的支付。

(6) 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及时处理索赔事件,尽量避免反索赔。

承包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承包人是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主体,这期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以控制施工成本为主要目标。这一阶段盈利空间已经很小,但浪费空间却很大,所以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是做好施工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

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多年来施工现场的管理基本都是粗放式的管理,至今也有很多承包商缺乏对工程成本控制的理念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这一阶段存在的“清单综合单价不变”风险、市场材料涨价跌价风险、进度对成本的影响风险、资金投入风险等缺乏必要的认识和应对措施。

对业主无书面资料而仅仅口头提出的变更风险、业主要求采购的主要品牌价格与投标报价材料价格价差风险、业主或监理对工程某方面(如:材料规格颜色变化、土石方运输距离变化、材料认质认价等)口头承诺在竣工结算时再处理的风险等更是严重认识不足,毫无风险防范意识。

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主要包含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计量计价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这一阶段是工程实施总结性的阶段,是体现发承包双方经济利益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发、双方应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对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如设计变更、经济技术签证、隐蔽记录、索赔、材料认质认价等)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应详尽分析并理清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等经济技术资料与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资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