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设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原因分析

  (1)在设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可以使造价构成更合理

  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及投资控制效率,通过编制和分析设计概预算,可以了解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工程各组成部分的投资比例。

  (2)在设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便于技术与经济结合。

  设计时吸收造价工程师参与全过程设计,使设计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健全的经济基础之上,在做出重要决定时就能充分认识其经济后果。投资限额一旦确定以后,设计只能在确定的限额内进行,有利于建筑师发挥个人创造力,选择一种最经济的方式实现技术目标,从而确保设计方案能较好地体现技术与经济的结合。

  (3)在设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可以使控制工作更主动

  先按一定的标准,开列新建建筑物每一部分或分项的计划支出费用的报表,即造价计划。然后当详细设计制定出来以后,对计划中所列的指标进行审核,预先发现差异,主动采取一些控制方法消除差异,使设计更经济。

  (4)在设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效果最显著。

  设计费一般不足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但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到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无论从造价管理系统环节看,还是从投资利用、投资控制方面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但必要,而且很重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2设计阶段工程优化设计存在问题分析

  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把控制重点转到设计阶段这个关键阶段上,提高设计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1)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只对方案可行性和结构的安全性感兴趣。初步设计时只从建筑规划、建筑规模、建筑空间、结构类型等方面考虑,片面追求新颖、精尖,对造价指标考虑不周或不顾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往往只关注技术、安全。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

  (2)设计评标办法——当前我国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制已经把对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作为选择中标单位的主要标准之一。但目前对于设计方案的经济性还没有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

  (3)限额设计推行不到位——限额设计就是按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即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造价分成各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在保证各专业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但现阶段设计单位推行限额设计的力度不够,经常出现设计超出限额,总投资限额被突破。

  (4)设计监理制度还没有强制推行,业主单位很少主动委托监理人员参与设计阶段。许多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物和缺陷往往在施工阶段才能被发现,一些必要的设计变更不能做到提前控制,已经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将被拆除重做,造成了大量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控制的效果。

  3.工程设计阶段采取措施进行造价控制

  针对以上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

  (1)改变设计收费办法,刺激设计人员重视设计的经济性。

  我国目前设计单位收取费用的主要方式有两种:设计费=工程造价×费率;

  设计费=建筑面积×单方面费用标准(元/m2)。

  以上两种方式中费率(或单方费用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构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标准。由此可见,现行设计收费制度只考虑了工程规模和难易程度,没有考虑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不利于发挥设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此,可以在现有收费办法中加入对投资节约的奖励和投资超支的罚款部分。具体方法如下:

  设计费=概算数额×基本费率+(概算数额-预算数额)×奖罚费率。

  该方法体现了优质优价的经济原则。

  (2)推行设计招标制度,完善设计方案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规范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尽早制定出工业、民用等建筑设计方案详细的评价指标体制和规范的投标文件格式。其次,业主单位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评方案的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在评标过程中的重要性。最后,应该吸纳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参与评标委员会,与其他评委一道综合评定每个投标方案的优劣,选择出最优设计方案。

  (3)充分运用价值工程等手段优选设计方案,大力推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可以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和标准化设计等技术手段,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这种层层控制的方式,确保施工图预算不突破造价限额,即纵向控制;或者可以通过对设计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实施奖惩来确保设计质量,即横向控制。在限额设计的过程中,从选择建设场地和工程总平面布置开始直到最后结构零件的设计都应进行多方案比选,从中选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在方案优选过程中,要应用多种优化途径,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4)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加强设计过程的监管。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5)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各地方主管部门应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并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6)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优化设计来控制工程造价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功能的倾向,又要反对重视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设计人员要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进行设计方案分析,要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系统观念为指针,以总体效益为出发点,从而真正达到优化设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