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单价的比较a
一、工程计价方式
A、清单计价:
1、实体工程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清单综合单价)*实体工程量(永久性);
( 清单综合单价:包括实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综合管理、风险费、利润、税金等。)
2、非实体工程费: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税金。总价=实体工程费+非实体工程费。
B、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计价法
总价=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实体工程量(永久性);
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综合管理、风险费、利润、税金;非实体工程的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非实体工程费
1、措施费:环境保护、安全文明、临时设施、二次搬运、脚手架等
2、其它工程费:
A、建设单位:甲供设备材料费、分包工程费、暂列工程;
B、施工单位:第三方检测费、深化设计费、总分包配合服务费(协调、配合)、甲供设备材料保管费
3、规费:与政府的接入费、办证费、保险费等
二、选择
1、清单综合单价比较明细、清楚;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含混、不清容易产生分歧。
2、如果有变更,则增加费用的可能性更大,而实体工程量(或费)的增(减)并不与非实体工程量(或费)成正比;量(或费)增加得越多,反而量(或费)应增加得比例更小,这就有可能多计费。
3、清单综合单价作为积累资料更方便、分析更容易、加强管理、评标有利于横向比较;包干单价不好分离。
三、建议
1、采用实体工程的清单综合单价(包干使用)*实体工程量(永久性) +非实体工程费总价包干使用的办法;
2、实体工程的清单综合单价包干使用,并确定调整办法、承担的风险范围;
(建议:正负5%,如果超出正负5%范围才可以调整;市场涨跌很大的设备、材料类型的确定);
3、非实体工程费: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等,在本合同范围内(含变更)各总价包干使用;在本合同范围外的签证按造价比分摊增加;
4、以上2条可以作为非政府工程(非国家投资,自筹资金)招标条件的强制规定,如果投单位接受就投,不接受就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