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经营秩序,招投标制度开始广泛的应用。通过招投标制度能够有效的规范建筑市场经营秩序,承包商通过投标竞争,可以更加公平合理的获取工程项目的承包权。而通过招投标选择的承包商,无论在价格还是施工质量方面都会得到保证,可有效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但是由于招投标体系在有些方面还不够完善,所以有些承包商就会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来进行竞争,由此不仅破坏了招投标体系的正常秩序,同时也严重威胁到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所以需要对招投标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章对于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进行了分析,对于促进建筑市场招投标体系的合理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本意是规范建筑市场的经营秩序,使之更加公平与合理,从而为建筑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但是由于招投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存在缺失,所以在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部分承包商为了获取承包权,就会以较低的价格参与竞标。

而承包商为了获取利润,在实际施工中就会违背竞标时标书中的要求,由此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安全性。低价中标本身是有利于建筑业的规范发展,但是如果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将会对建筑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威胁,所以应该对建筑工程中的低价中标进行合理应用,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1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不合理应用存在的问题

1.1低价中标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

承包商在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工程项目的承包权后,在中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时,就会想方设法减少资金投入,降低成本开支。所以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为了获取利润,就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简化施工程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现阶段这种现象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比较常见,这是招投标体系不健全的直接体现,严重影响到建筑市场的经营秩序。

1.2低价中标使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权,这本身就已经将施工企业的利润压缩到最小,而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保证工程的质量,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无疑是一个难题。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施工方还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进行,而在利润空间受限的情况下,直接导致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在资金链无法顺畅运行的条件下,直接威胁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进度。

1.3低价中标扰乱建筑市场经营秩序

低价中标本身是招投标制度体现出的优势,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的经营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低价中标没有得到合理的应用时,所呈现的效果就会适得其反。当承包商低价中标后,为了减轻自身压力以及获取较高的利润,就会将工程分包给小的承包商以及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以此来转移风险,同时也会降低成本开支。

在层层的利润盘剥下,施工材料质量不过关,施工程序不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安全保护设施不到位等现象频发,由此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由此可见,低价中标的不合理应用直接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经营秩序,不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行改革。

2保证合理低价中标法实施的措施

2.1规范招投标秩序

为了避免低价中标的不合理应用,首先就应该从源头抓起,对于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有招投标部门组建专业的评标委员会,对于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也要进行慎重选择,严禁业主代表参加。对于参加竞标的施工企业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必须具有工程所要求的各项资质,对于投标文件要进行审核,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在对投标文件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析后,最终确定中标的候选单位。

2.2鼓励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时,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来制定合理的报价,在对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以及技术水平进行评估后确定企业定额,由此在进行报价时能够更加科学而合理。所以为了确保低价中标的合理应用,应该鼓励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从而在进行投标报价的过程中避免盲目报价,减少恶性竞标现象。企业定额的编制还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3建立信用制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通过建立信用制度,公开企业的信息,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能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首先,要加强履行合同的意识,严格按合同履约,维护企业的权益,不做违反合同、危害企业的行为。

其次,对业主、投标人、中介机构、担保人应建立诚信档案,对承包商恶意降低报价,在施工时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拖延施工工期的行为查实后,要记入档案,作为评标的依据。对于严重的恶意竞争者应采取限期不能参加投标、降低资质等处罚;对于业主、中介的不良行为,也应及时公布,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需要招投标监管、评委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监督、建设监理、风险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的合作,从而规范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的行为,建立有效的诚信制度。

2.4建立工程担保制度

在实行合理低价中标模式下,建立工程担保制度和风险制度,能够阻止投标人不计成本低价竞标的情况,对招标人、投标人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有力保障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实施。有担保人的保障和经济补偿措施等承诺,可以保障承包人在无法履行合同时工程也能顺利完成。

如果投标报价太低,担保人会提高反担保额度或者拒绝开履约保函,这促使承包人在报价时就会注重自己能否履约。担保人在必要时给承包人资金、技术帮助,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在履行合同中承包人遇到的索赔、法律纠纷提出意见。

根据承包人的履约记录,担保人调整其授信额度、保费和反担保条件。为了保证它的履约记录,承包人会严格履行合同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必须提交,招标人也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尤其是合理低价中标情况下,招标人担心施工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投标人担心支付工程款问题,通过履约担保,便给他们吃了“定心丸“。

3结束语

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是我国建筑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低价中标的合理应用能够有效降低投资,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通过公开、公平而公证的招投标,能够有效地推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

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招投标体系还不够健全,所以部分承包商就会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进行恶意的低价中标,由此而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与低价中标的本意相背离,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的经营秩序。所以应该不断完善招投标体系,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由此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