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06号)的规定,市政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如图3-1所示。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十材料费十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IA]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7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的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和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指为确保T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对于措施费的计算,这里只列出通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区或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制定.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周转使用临建。

2)一次性使用临建。

3)其他临时设施。

2)租赁费=模板使用量x使用日期x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

(9)脚手架搭拆费.

1)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最X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二、间接费

间接费的组成

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费包括: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

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交通差旅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或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间接费的计算方法

间接费的计算方法按取费基数的不同分为以下3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直接费合计X间接费费率(%)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x间接费费率(%)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人工费合计X间接费费率(%)

间接费费率(%)‘规费费率(%)十企业管理费费率(%)

规费费率和企业管理费费率

规费费率和企业管理费费率按如下公式确定:

规费费率

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发承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规费计算中所需数据。

(1)每万元发承包价中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

(2)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

(3)每万元发承包价中所含规费缴纳标准的各项基数。

规费税率的计算公式: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2009年1月1口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树行条例》,建筑业的税税额为营业额的3%.营业额是指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人,还包括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质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当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也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营业税的7%征收;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按营业税的5%征收;纳税人所在地不为市区县城镇的,按营业税的I%征收,并与营业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一律按营业税的3%征收,也同营业税同时缴纳。即使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建筑安装企业,也应当先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企业的办学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办学经费的补贴.

根据上述规定,现行应缴纳的税金计算式如下:

税金=(税前造价十利润)X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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