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计量是按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对承包商符合要求的已完工程的实际数量所进行的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的过程。计量的准确、合理,直接影响承包合同中的经济关系,影响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计量的任务是确定实际工程量的多少,不能以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实际工程量的多少只能通过计量才能揭示和确定。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付款,可减少工程量的估计误差给双方带来的风险,增强造价结果的公平性。计量必须准确、真实、合法和及时。

2、支付

支付是指按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应付款进行确认并办理付款手续的过程,支付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一种货币收支活动,即是施工合同中经济关系全面实现的一个主要环节,也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的根本手段和制约合同双方(业主与承包商)的有力杠杆。合理的支付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条件。

支付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计量为基础,质量为前提,只有符合合同规定的费用才能签认,对于合同中不明确的,要依据合同精神,实事求是地去确认,如索赔、变更的估价等。支付金额的多少,必须以准确的计量为基础,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一律不能支付,并要求承包商做返工处理直到达到合格要求。

二、计量与支付的原则

计量与支付不仅直接涉及业主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而且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权力和监理手段,在计量支付中遵守基本原则,是对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

合同原则:无论是计量还是支付,都应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资等料,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明确技术规范中一些不单独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使每一项工程的计量和支付都符合合同要求。

公正性原则:计量支付应保持公正的立场和恪守公正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计量与支付工程中正确地使用权利,准确地计量,实事求是地处理好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纠纷,合理地确定工程费用。必须以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计量与支付准确、真实和合法。

时效性原则:计量与支付都具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时效性强。计量不及时,会影响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支付不及时,直接产生合同纠纷。FIDIC条款分别在第56条和第60条中对计量与支付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因此,一定要按时进行计量与支付。

程序性原则:为了保证计量与支付准确、真实和合法,合同条款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这些程序规定了各项工程细目和各项工程费用进行计量与支付的条件、办法及计算、复核、审批的环节,是从合同上、组织上和技术上对计量与支付加以严格管理,以确保准确和公正。如计量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支付必须以计量为基础等。因此,计量与支付必须遵守程序,通过按程序办事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证计量与支付准确、合理。

三、计量的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2.合同图纸;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件;5.技术规范;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8、施工现场资料等。

四、计量与支付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如在重点工程《苏昆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计量中对承包商报审的中间计量内容按合同及业主要求须附有齐全的附件资料,其附件资料包含了工程量计算表和汇总表、中间质量检查验收单、现场签证记录(若有)及有关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备查资料等,填写中间计量表时,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3.业主付款: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支付证书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给承包商。

五、计量的方式

1监理独立计量

监理独立计量时,可以由监理工程师完全控制被计量部位,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肯定不会计量,也很少出现多计量情况,能够确保记录结果的准确性,但监理的工作量较大,且容易引起承包商的异议而延误计量工作时间。

2承包商独立计量

这种方式可以减轻监理的工作,让监理工程师有时间进行计量分析和计量管理,但由于承包人自行计算,往往会出现多计的问题,且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也可能被计量。因此,采用此方式计量时,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对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计算规则进行严格审查。

3联合计量

联合计量有利于消除双方的疑虑,当场解决分歧,减少争议,以能较好地保证计量结果的公正性及准确性,简化程序,节约时间。  

六、计量支付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过程的漏洞对监理计量的影响。

招投标过程不严密对监理计量工作造成一定困难,使该部分计量工作无从下手。如在进行XX工业园区某施工项目的监理计量中,其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为一万多元,招标文件规定该项属不可竞争费,且废标条款中也明确规定改变不可竞争费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该项报价为十几万元,经测算原因是:承包商改变了费率且费率变化很大,按规定应按废标处理的,但由于招标评标过程的漏洞,致使该承包商中标并签订合同且已施工,这势必对计量款的计量支付产生影响,其费用是按国家规定费率计算还是按投标文件计量?这样的问题时有发生。

2.计量支付管理者所制订的计量条款不规范

在各种规范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国内招投标文件范本》是比较完善和明确的。但由于各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地质状况、气候条件等不同而产生与各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范本,即所谓的专用条款。专用条款往往把通用条款中的计量条款规定废掉,自己规定计量条款,由于各地的专用条款只经过地方的一些专家和部门审核,技术专业水平相对较低,它的一些规定往往会出现比较多的漏洞、错误和前后规定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或对通用条款中的非计量项目没有进行补充说明等情况,往往会造成执行合同时无论套用专用条款还是通用条款都不适用的情况。

3.计量计算方式方法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定

这是多年来很少有人去重视和研究的问题。长期以来很多人都认为采用何种算法那是个人的喜好和自由问题,不应该加以限制。这在别的领域尚可,但在计量范畴里,笔者认为这种看法和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计量和别的不一样,它是有时间限制的,在有限的时间里要完成大量的工作。管理者必须对采用的算法和公式进行限制和统一规定。只有熟悉的算法和公式审核起来才快,各自为政的做法会把事情弄得更加混乱,作为管理者必须对工程各细目进行具体详细的分析,寻找比较简便易行的一种计算方式和方法,最好是编成计算软件;我们只需收集和输入原始数据,计算过程交给计算软件去执行和完成,这不论对计算者还是对审核者都有极大的方便和好处。

七、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与管理的体会

1计量与支付前的准备工作

在工程前期进场后,要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合同台账,在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前,要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和规范、审核工程图纸数量并建立清单数量复核表,将复核情况上报业主批准,依据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表建立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台账,及时报送发包方计量室审核,要从计量支付准确及时、便利的角度考虑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

2严格管理中期计量支付工作

依靠多方现场计量把关。计量是按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对承包商符合要求的已完成实际数量所进行的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的过程。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来进行计量支付,可以减少工程量的估计差给业主、承包商带来的风险,从而增强造价结算结果的公平性。而实际完成工程量的确定是依据现场监理所签证的工程量,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发挥公平、公正的作用。部分项目采取业主代表处、审计部门、高级驻地监理、承包商四方现场核实工程量的计量办法,可以互相监督,减少暗箱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使计量数据准确真实。

认真审核中期计量支付,中期计量支付工作主要是中期工程费用的审核和计量支付。业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合同单价在扣除保留金、预付款等应扣费用后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目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大部分工程款是通过中期计量支付的,所以中期计量支付是该项工作的核心。笔者根据以往监理计量工作经验认为在审核中要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a.中期计量支付的核心是实际完成数量,计量和支付的工程数量必须控制在已批复的清单工程数量台帐范围内。任何超出批复清单工程数量的部分,都必须有完备的变更设计申请及变更令或批准手续,并控制在变更(更新)台帐工程数量范围内。

b.任何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在进行修复并达到质量要求之前都不能计量和支付,且其修复费用不予计量支付,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c.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按月计量,逐级审核计量支付报表。重视过程控制,而不是依靠事后发现超计量再扣回。不能因任何原因省略或跳越任何一道程序。

d.及时扣回应扣款项,拒绝计量和支付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款项。

e.严格审核细目是否有重复计量现象。如涵洞以延米综合单价计量,则其挖基、回填、基础垫层、出入口铺砌均不能再单独计量。

f.对工程量清单中未涉及的单价的审核,首先应查找有关资料,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单价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对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分别进行分析并核实,取规费后汇总得到单价。如笔者在对无锡S-342省道重点工程的单价审核中,对承包商自有机械设备(非租赁设备)机械费的审核,根据其单价涉及的各种施工机械的台班量,按不同机械设备类型将其分解为项目期内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而可变费用分为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等,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中的消耗量可根据各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得到,耗材的价格可根据各地价格信息得到,从而求得机械费。

3正确对待索赔问题

索赔是所有支付项目中最复杂和最具技巧性的一个项目,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谨慎并且十分细心,一定要严格遵守索赔程序,对索赔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现场详细记录,客观公正地确定索赔费用。

如在XX市重点工程《XX工程》项目某一费用索赔案例中,承包商索赔理由:因受高压线拆迁影响,保证施工工期条件下采取承台降土施工发生的费用索赔。

笔者进行了索赔分析:首先,明确高压线拆迁属哪一方工作内容(大多由业主负责拆迁工作,但须在招标文件或答疑中说明),明确责任。其次,收集有关资料、分析该工作对施工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费用等评估。再次,进行费用等归属界定。

笔者认为本例中该项工作属于措施费范畴,其发生工作内容范围内所涉及的费用已含投标报价中,不应予以补偿。理由如下:

1、高压线的拆迁工作不属于业主工作内容。根据招标文件通用及专用条款第8.1条“发包人的工作”中未包含高压线的拆迁工作,承包商投标前踏勘施工现场(高压线对施工的影响可以预见)及招标答疑后形成的答疑文件中均未提及该工作属发包人工作,故应视认为承包商理解招标文件、图纸及现场情况,并将理解内容含入投标报价中。

2、招标文件总则(一)4(3)1)款明确规定:“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沿线......高压线……等的保护工作,其措施费由投标人认真踏勘现场后综合现场实际情况计入投标报价中”。

3、采取承台降土是属于为保证安全施工而采取的措施费范畴。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五安全施工条款的规定:“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注意高压线……等可能带来施工安全隐患,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

综上,其索赔理由不充分,且招标文件该部分条款明确,故不予支持。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对于承包商在其承担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应找出有关索赔的条款,如:调价条款、业主违约条款、不利条件的索赔条款、合同变更条款、业主风险条款、后继法规条款、保险条款、未规定的检验条款、工程延期条款等,并以此作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才能获取所需的补偿。 

计量支付是贯穿公路建设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期按质完工的重要条件,准确计量可保证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按时得到应得的付款,也是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表现。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