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顶至少高出设计标高0.5m。

根据《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第5.1.4条,如下: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