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废标难以避免。废标是影响采购项目进度、造成采购周期长、效率低的一个难点问题,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废标现象体现了招标投标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是经常遭遇废标是很多投标人的心腹之痛。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介绍常见的废标原因及如何防止废标,希望投标人能够有效提高中标率。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

招标文件是指导投标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依据,但由于当前行业培训教育系统性、规范性缺乏,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参差不齐,不容乐观。

尽管现在很多情况下是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但是很多机构对招标项目不够熟悉,往往局限于纸上谈兵,通常一味地套用现成的招标文件范本,却忽视了招标项目之间的差异。

招标文件中经常出现与招标项目不相协调,甚至前后矛盾、相互抵触的条款,应该明确的不明确,应该规定的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只好根据自己的经验去琢磨,去猜测,结果导致废标。

采购需求不合理

一是技术参数倾向性,或将特定企业的产品指标作为需求技术参数,或将只有1家企业独有的技术指标作为必须响应的星号参数,导致其余供应商无法参与投标。

二是资格条件排他性,有的要求交货时间急,只有提前准备的企业才能按时交货;或要求投标企业提供特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多数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或随意要求提供样品和现场测试,加大了企业投标难度和投标成本;或要求提供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保密资质、特定资格证书等,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三是需求不明确完整,或采购项目需求内容不明确具体,缺少技术方案、功能要求、交货地点等基本内容,投标人难以测算报价。

四是采购预算低于成本,项目编制预算时没有认真调查市场价格,评审时因所有投标企业报价超预算废标。

采购文件不科学

一是废标条款过多,有的招标文件有几十项废标条款,投标人稍不注意,就会因个别地方漏签字、部分内容未按要求排序等细节问题被废标;

二是评分标准不合理,有的评审条款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个别评分项分值过高,让投标人觉得招标活动不公平,因而放弃投标;

三是内容前后矛盾,有的招标文件语言表述有歧义,有的文字与表格内容不一致,有的技术参数指标与评分标准技术指标内容相矛盾,让专家无法进行评审,只能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企业参与不积极

一是有的采购项目金额小,招标地点偏远,异地企业一般考虑到投标成本费用不愿参与;

二是有的招标机构为了缩小竞争范围,故意简化招标公告内容,不明确采购项目技术参数、交货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人为造成外部不了解项目真实情况的供应商不敢参加投标;

三是有的招标机构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购买标书,有的缩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的要求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等原件,还有的劝阻已购买标书的放弃投标,人为设置困难和障碍,排斥有效竞争。

专家评审不尽责

有的专家责任心不强,为了减少工作量,形成了“资格审查先废几家再说”的错误思维,千方百计挑企业毛病废标,有的企业由于一些非实质性原因也被废了标;有的专家违规与供应商相勾连,为了帮助中意的供应商中标,想方设法找理由将其竞争对手废标;还有的专家在项目废标后没有发挥专业特长,帮助招标机构分析废标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导致有的项目多次招标反复废标

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本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其中就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突破预算额度。换句话说,就是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是采购支付的最高限额。一旦各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采购预算,表明投标人的要价超过了采购人的支付能力,采购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应停止招标活动。

防范随意废标,对症出七招

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作为政府采购的各方当事人来说,如果,大家都能加强对这些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就会从思想上重视招标采购,增强防范废标意识,就会熟知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废标,哪些环节应当谨慎操作,从而不会人为地发生废标的情形,所以,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应当成为时刻坚持的一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每次开标前,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和投标的供应商一起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并对应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强调,非常必要,这等于为采购当事人各方防止废标,注射了一剂“预防针”。

严密编写采购文件

一是采购文件语言文字表述要严谨、准确、避免出现歧义和前后不一致。

二是采购文件格式要规范,要求应清晰,对重要事项和废标条款应作出重点提示,防止供应商因对采购文件理解有误被废标。

三是采购文件内容不得有违规、歧视性条款,不得通过不合理分包、制造商授权、特定业绩要求、设置排他性评分标准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1

严格审核采购需求

一是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采购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需求单位修改。二是对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果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应通知需求部门予以取消。三是对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重点防止资格条件排他性和技术指标倾向性,可采取招标前先公示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的方式,由广大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公平性进行评判,认为不合理的可提出质疑,再根据供应商质疑情况组织需求部门和行业专家进行论证,从源头上确保采购需求合理,能够吸引供应商参与投标。

严密编写采购文件

一是采购文件语言文字表述要严谨、准确、避免出现歧义和前后不一致。二是采购文件格式要规范,要求应清晰,对重要事项和废标条款应作出重点提示,防止供应商因对采购文件理解有误被废标。三是采购文件内容不得有违规、歧视性条款,不得通过不合理分包、制造商授权、特定业绩要求、设置排他性评分标准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严防限制企业投标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格式、内容和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向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完整、准确、相同的采购信息,不得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设置各种不合理障碍。二是允许投标人通过网上下载、邮寄等多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减少企业购买招标文件的成本开支。三是抽取供应商数量不足时,应通过网上发布公告方式,征集更多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四是出现废标情况时,应当要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由于资格要求、技术参数排斥限制其他投标人的,应当予以修改。

严禁专家随意废标

一是评审专家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时,应当要求专家与投标人进行现场沟通确认,告知投标人废标理由,投标文件非实质性条款遗漏、误填的,不得废标。二是招标机构应当监督评审专家的行为,对专家判定企业废标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防止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随意判定企业废标。三是落实专家评价制度,记录专家职业操守、履职尽责情况,对违规违纪、责任心不强的专家及时清退出评审专家库。

精心测算采购预算

当出现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就应予废标。这就提醒我们,测算采购预算,既不能“丢头去尾”,也不能不留有余地,一定要精心测算。首先,测算采购预算要全面考虑,要着眼于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测算,决不能把采购项目的运输成本、安装成本、调试成本等全部或部分寄托在供应商的免费售后服务上;其次,预算价格不能低于市场价太大。要把预算价格确定在优质优价的起点上,决不能把预算价格一味确定在低价格的起点上;再次,备足采购资金,防止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一方面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时,要先征求集中采购机构的意见,使采购资金数额比较准确,另一方面本单位也应准备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从而不管市场行情发生多大变化,都能保证不会发生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