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陆续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从根本上为中小型建企、民企提供保障,为施工企业减负。同时明令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从根源上杜绝工程款拖欠。31省区市相继跟进,取消投标报名、免收投标保证金、推进异地评标等一系列措施纷纷落地。

本文梳理了近2年来国家部委、各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系统的工程招投标政策框架,更方便地把握行业动态,供后续参考。

第一部分:促进公平竞争(保障中小建企、民企利益)

第二部分:31省区市招标限额标准(2021版)

第三部分:投标保证金

第四部分:异地评标

第五部分:取消投标报名

第六部分:招投标治理:禁止拖欠!禁止垫资!

第七部分:示范文本

第八部分:其他

01

促进公平竞争(保障中小建企、民企利益)

1、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2、2020年12月18日,财政部、工信部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2019年7月2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

4、2020年11月,xx省住建厅开展新试点:允许利害关系方投标,评标时可不再进行技术评审。

5、2020年9月起,xx市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重新招标。

6、2021年7月,xx市全面取消作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预选库、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承包商库。

02

31省区市招标限额标准(2021版)

《xx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省2021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xx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xx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xx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20〕272号》

《xx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

《xx省省级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xx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xxx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

《xx省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