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预算和标底既存在着联系又有着一定的区别,究竟预算和标底有什么关系?事不宜迟,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预算和标底均属资金概算,二者重合度将进一步提高
所谓预算,这里是指项目支出预算,是在采购项目立项时对项目所需采购资金的大体概算;所谓标底,通俗地说,就是项目造价,更多是指工程项目造价,是基建工程的预期价格。由此可见,预算和标底,都是采购项目资金的大体概算或预期价格,是采购人可用资金额度及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
一般来说,应先有预算,后有标底,根据预算编制标底。相较而言,编制标底比编制预算要求更高,应更全面、更准确、更细化,应精确到项目的每一个子项、每一个科目;同时,一般要求标底必须以不突破预算为前提,标底应控制在批准的项目预算以内。
随着财政工作及财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深化,必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要求,强化预算约束,预算的准确性和刚性将进一步加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项目预算将更全面、更准确、更细化,预算与标底将逐步趋同,重合度将进一步提高,二者将更好地衔接和统一。
二、预算和标底适用范围不同,规定和要求各有侧重
我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对预算和标底的规定,各不相同,各有侧重:《政府采购法》对预算提出了明确要求,《招标投标法》对标底进行了原则规定。
从法律规定看,预算是刚性要求,是采购的前提,无论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都必须编制预算,没有预算不得采购;而标底非刚性要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并非所有采购项目都必须编制标底。
从采购实践看,一般来说,在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基本不设标底;在基建工程项目中,目前有设标底的,也有不设标底的,但随着预算越来越科学、准确和精细,加之设标底的技术要求及保密要求较高,因此基建工程项目也将逐步淡化标底。
三、标底强调必须保密,预算没有明确要求保密
标底决定价格得分高低,甚至决定是否中标或废标,因此标底属于保密内容,在开标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招标投标法》第22条明确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预算是否应该保密,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有的采购项目,要求预算保密;有的采购项目,却将预算作为阳光采购、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予以公开。由于预算不作为评标的参考或依据,无论预算公开与否,都不能影响评标过程或左右评标结果,更不能作为中标或废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