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资格预审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内不少省(市)已先行先试逐步取消资格预审并出台相关政策严格限制资格预审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围标串标、非法谋取中标现象的发生,对净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实践证明: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资格预审,建设周期较长、结构复杂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确需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按要求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
鉴于当前电子化招投标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成功应用以及带来的前所未有的革命性改变,我们认为“资 格预审”制度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改革推进:
一是逐步取消资格预审制度。基于电子化招投标技术的不断成熟进步、招投标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可以逐步取消使用资格预审方式,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全面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招投标环境。
二是可以实行政府批准制度,严格限制资格预审方式使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不行进资格预审,结构复杂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确需进行资格预审的,需经政府批准。“资格后审”是常态,“资格预审”是例外。
资格审查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管理环节,其保证参与投标活动的相关主体确实具有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并为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形成保障。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前者即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后者则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自2000年6月1日,原建设部颁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提出“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作为招投标资格审查管理的主要方式,快速应用于全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当中。本世纪以来,资格预审有效发挥着优化招标管理,减轻评标难度与工作量,提高工程质量与合同履约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但同时,资格预审环节带来的延长招标周期、增加招标投标成本、为围串标等非法活动提供可乘之机等问题,也呼唤着资格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优化。
资格预审的作用与缺陷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具体而言,即是指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以前,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先发出资格预审公告或邀请,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而后招标人通过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优化招标管理
设置“资格预审”制度的初衷主要即在于减轻评标难度与工作量,提高工程质量与合同履约。在早期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由于缺乏较为完善的市场准入筛选机制,项目招标往往吸引着大量的市场投标者。这其中,各个投标人的资金实力、企业资质等级、人才技术储备、经营管理能力等各不相同,不尽符合项目招标要求。因此,评标活动面临较繁重的工作任务与较高的工作难度,不可避免的增加着各项招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