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某项目招标文件的售卖时间为7天,最后一天购买招标文件的这个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足15天。

这种情况违反《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吗?

不违反。《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约制的是招标人的行为,要求招标人应当留给投标人足够的投标准备时间。如投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最后一天购买文件,其投标准备时间不足15日,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招标人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

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口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

起30个工作口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上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4)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