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的这些术语,你了解吗?
1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报告和推荐的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的过程。
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的,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预先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依据:
(1)《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2)《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2.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是指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的负责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报告和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13.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是指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招标人对申请人资格要求、项目概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审查等内容作出规定的告知文件。
14.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指在资格审查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名称是否与报名一致,申请文件签字盖章、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未通过的,将不得进入详细审查。
15.详细审查
详细审查是指在资格审查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类似业绩、项目经理资格等内容进行审查和评分,审查未通过或评分靠后的,将不予通过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