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串标、投标案件被曝光。罚款、判刑等处罚更是比比皆是。那么在电子招投标越来越普及的如今,哪些行为会被判定为围标串标呢?

首先,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其次,电子招投标平台检测出有以下行为的,将被视为串通投标。

 

 

① 筛查不同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制作;

② 计算汇总各项评分,辅助评审专家判断,如发现评分异常则视为围标串标;

③ 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能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一旦发现问题,即视为串通投标。

那么有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串通投标呢?

1、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2、招标文件中,出错误的地方一致。

3、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4、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5、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6、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7、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8、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11、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12、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13、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16、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17、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18、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19、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