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颁布后,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按照相对应的14个新规范执行。
1.2新的统一准比88标准增加了子单位、子分部、检验批的概念。工程的评定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质检站核定等级发展为备案制。
1.3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的划分:
1.3.1单位工程的划分:房屋建筑(构筑)物单位工程和室外单位工程
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单位工程是由建筑与结构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独立的、单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室外单位工程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两个室外单位工程,并又分成附属建筑、室外环境、给排水与采暖和电气子单位工程(为保证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检查评定和验收,应将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事前给予明确规定。
1.3.2分部工程的划分:建筑与结构按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屋面4个分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按专业划分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和智能建筑5个工程。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