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5)建标协字第38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5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是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多项工程实测后编制而成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与环境保护是当前的重要国策之一,本规程据此对用作生活热水热源的太阳能、热泵等作了规定,并提供了系统设计的主要设计参数;对小区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计中系统的划分,站室布置,冷、热水压力平衡,保证循环效果,管材的选用,管道的保温,减少热耗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批准发布协会标准《小区集中生活热水供应设计规程》,编号为CECs 222:2007,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CECS/TC 24)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负责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