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将《容规》转化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立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充分吸收事故教训;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且不涉及一般的技术细节;解决《容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要内容变化要有论证、调研、数据的支撑;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体现节能原则;促进生产,方便企业;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在实际制(修)订工作中,考虑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有关要求、名词术语等统一,变更安全监察主体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转化《容规》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立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基本保留原来的结构框架和主体内容。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方面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并且不涉及一般的技术细节。与当前节能减排降耗的基本国策相结合,提出有关的基本要求,如安全系数调整、换热器热效率、保温保冷要求、定期检验的耐压试验等问题。力争解决压力容器分类问题,引入危险性、失效模式的概念,从单一理念上对压力容器进行分类监管,突出本质安全思想。调整《容规》适用范围,覆盖《条例》范围内尚未纳入安全监察的全部压力容器;同时,将原19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改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另行制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并且暂时保留超高压容器、简单压力容器、非金属压力容器等近年颁布的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调整一些过于刚性的规定,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留有出路和渠道。调整一些不合理、过时的规定,如液化气体设计压力、有色金属、胀管率、材料复验、焊接试板等问题。与科技工作协调,吸收先进科技成果,引入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缺陷评定方法等成熟的科技成果。调整(删除)过细的数据表格,增加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提出信息化工作要求,为今后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