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的基本方法

一、   水处理和水工业

目前,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造成的水危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必须采用保护和利用相协调的水资源开采利用模式,通过对污水的净化和水体保护,使水资源不再受到破坏并能实现良性的再生循环。没有水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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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业是从事水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并以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需求的水量、水质为生产目标的特殊工业。它是随着水这种特殊产品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生产而逐渐形成和完善的新兴工业。围绕水的开采、净化、供给、保护和再生等环节而产生的各种企业和部门构成了水工业的主体,水工业涉及众多学科领域,是科技、工程、装备及综合管理技术的集成,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水处理是给水处理和废水处理的简称,它是水工业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0年代以前,给水处理和废水处理涵义的划分是很清楚的。从天然水源取水,为供生活或工业的使用(特别是生活使用)而进行的处理,称为给水处理;为了安全排放的目的,对于使用过而废弃的水所进行的处理,称为废水处理。但自从水的污染日益严重,水源逐渐紧张以来,给水处理与废水处理的界限也就逐渐模糊起来。现在,废水也可以作为水源,经处理后以供工业用水甚至生活用水。为了废水的再生或再用所进行的处理,就其水质来说是废水处理,就其处理的目的来说则属给水处理。在这种新形势下,笼统地使用水处理或水质控制这样的术语,可能更为方便和贴切。

二、   水处理内容

水处理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种:(一)去除水中影响使用的杂质以及对污泥的处置,这是水处理的最主要内容;(二)为了满足用水的要求,在水中加入其他物质以改变水的性质,如食用水中加氟以防止龋齿病,循环冷却水中加缓蚀剂及阻垢剂以控制腐蚀及结垢等;(三)改变水的物理性质的处理,如水的冷却和加热等。本章只讨论去除水中杂质的方法。

三、   水处理的方法分类

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不能预期只用一种方法就可以将所有的污染物都去除干净,因此水处理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分类原则,通常对废水处理方法可做如下分类。

(一)按废水处理的程度来分类
一般划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 深度处理、高级处理)。
一级处理主要是预处理,多采用物理方法或简单的化学方法(如初步中和酸碱度)去除废水中的悬浮固体、胶体、悬浮油类等污染物。一级处理的处理程度低,一般达不到规定的排放要求,尚须进行二级处理。
二级处理主要是清楚可分解或氧化的呈胶状或溶解状的有机污染物,多采用较为经济的生物化学处理法。废水经过二级处理之后,一般可达到排放标准,但可能会残存有微生物以及不能降解的有机物和氮、磷等无机盐类,它们数量不多,通常对水体的危害不大。
三级治理又称深度治理,只在有特殊要求时方才采用。它是将二级治理后的废水,再用物理化学技术做进一步的处理,以便去除可溶性的无机物和不能分解的有机物,去除各种病毒、病菌、磷、氮和其它物质,最后达到地面水、工业用水或接近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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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按水中污染物的化学性质是否改变来分类
水处理方法可分为分离处理、转化处理和稀释处理三大类。
(1)分离处理:是通过各种力的作用,使污染物从水中分离出来。一般来说,在分离过程中并不改变污染物的化学性质。
(2)转化处理:是指通过化学的或生物化学的作用,将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或转化为可分离的物质,然后再进行分离处理,在这一过程中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发生了变化。
(3)稀释处理:则既不把污染物分离出来,也不改变污染物的化学性质,而是通过稀释混合,降低污染物的浓度,从而使其达到无害的目的。

(三)  按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分类
可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处理法。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来分离水中的悬浮物,处理过程中只发生物理变化。常用的物理处理方法有:格栅、筛滤、过滤、沉淀和浮上等。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处理水中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是化学变化。常用的化学处理方法有:中和法、化学沉淀法、氧化还原法等。物理化学法是运用物理和化学的综合作用使废水得到净化的方法。物理化学法处理废水既可以是独立的处理系统,也可以是与其它方法组合在一起使用。其工艺的选择取决于废水的水质、排放或回收利用的水质要求、处理费用等。如为除去悬浮和溶解的污染物而采用的混凝法和吸附法就是比较典型的物理化学处理法。

常用的物理化学处理方法有:吸附法、离子交换法以及膜技术(电渗析、反渗透、超滤等)。生物法则是利用微生物的作用去除水中胶体的和溶解的有机物质。常用的生物处理法有:好氧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消化池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