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理位置:本建筑位于;
(4)占地面积:本建筑占地面积约为 m2,建筑面积约为m2;
(5)总建筑高度:本建筑总建筑高度为m;
(6)建筑构成:
(7)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
(8)总承包单位:
(9)消防工程承包单位:;
(10)消防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水灭火系统;防排烟联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1.2.2 消防工程概述
本建筑工程消防系统项目工程主要包括:消防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消火栓水灭火系统、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联动系统。
(1)火灾报警与联动系统。火灾报警与联动系统主要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当发生火灾时,感烟探测器被触发;火灾信号通过报警总线传至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通过报警控制器联动相应的消防减灾设备和自动灭火设备,同时切断本层及相邻层的非消防电源。
(2)消火栓水灭火系统。消火栓水灭火系统主要设置有2台消火栓水泵(互为备用)和地下室消火栓及各层消火栓。发生火灾时,用手报按钮手动启动消防水泵(并向控制中心发出报警),用消火栓进行人工灭火。
(3)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每层均设置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喷洒水喷头,在水泵房设置2台喷淋水泵(互为备用)。正常时由高位水箱(由稳压水泵自动稳定水压)提供初期消防用水;火灾报警时,自动启动喷淋泵以稳定水压和补充用水。
(4)防排烟联动系统。防排烟联动系统主要设置在地下层。地下一、二层各分为两个防烟分区和防排烟系统,各设置一台高温消防排烟风机,以实现消防排烟功能。每层设有防火卷帘门,以备火灾时,联动防火卷帘门,隔离火源。
(5)气体灭火系统由设备厂家确定后,单独申报施工组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