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标段的工程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某县饮用水源某水库某镇增建管网工程。
1、排污管分3段完成,A段长度约389米,B段长度为158米,C段长度约为33米,总长度为580米。其中,A、B段排污管道为DN300钢筋混凝土管,C段排污管道为DN300PVC管。
a.管线
(1)排水体制:
根据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需要,本工程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线采用重力自流收集排放。
(2)管线平面布置及坡度要求:
本工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该区域内及道路两侧污水的排放,本次将沿着道路一侧车行道下新建一条污水管网,并连接下游污水管网系统。
(3)污水量计算
污水采用综合用水量标准3500L/人天计算,污水管的容量以最不利容量考虑,人口密度取2000人/平方公里,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总变化系数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取值,地下水汉漏系数1.1。
(4)污水水力计算采用曼宁公式:
V=1/n*R2/3*I0..5
式中:n——管道粗糙系数,双壁波纹管非满流0.010
设计充满度:污水45%—60%
管道设计充满度、最小坡度按《室外排水工程规范》确定
管内最小流速控制:污水管在设计充满度下=0.60m/s;
管道流速按5m/s控制。
排水坡度:排水管渠在满足设计流速的前提下面平行敷设。
污水系统及道路服务面积
污水管道服务面积为4.6ha,污水管道沿坡排至W16、W21检查井处,接入下游污水系统。管道起端W7考虑转输流量50L/S,污水管道经计算末端最大采用d500的管道可满足排放要求。
(五)、排水工程选材及做法:
1.管材及基础的选择:
2.预埋横管
污水检查井每隔150米左右设有Ф400预埋横管,预埋横管设向检查井内1%坡度。
3.出水口
出水口W16检查井接入既有污水系统。
4.检查井:
排水管道由于较小易堵塞,检查井设计间距为30-50米,检查井材料采用浆砌砌块,深度超过5米的污水检查井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井筒。
5.排水管道接口:
污水水管道内均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详图见PS-07。
6.地基要求:
管道采用砂石基础,管道埋深≤3米,地基承载力≥100Kpa,管道埋深≥3米,地基承载力≥150Lpa,管道埋深≥5米,地基承载力≥180Kpa。
7.管道的敷设:
排水管道在新建道路上的沟槽开挖必须在道路路基形成后,排水管道基础以下回填必须分层夯实,密实度不小于90%,且基底承载力不低于0.2Mpa,达不到要求的地方采用块石换填。双壁波纹管基础采用原土夯实(三角区密实土太实度不小于93%,0.7D主回填区密实度不小于90%,管顶区密实度不小于85%,一般回填区密实度同路基),并保持管道两侧回填土高度均匀,严禁在管顶上使用重锤夯实,回填应严格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97)有关规定。
8.基槽开挖:
钢筋混凝土管道施工采用开槽法,根据现场地质调查及相应规范的规定,基槽开挖临时边坡坡率为1:0.3,若在穿越道路、有地下水及地质不良处增加基槽或大放坡时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基槽开挖后应随时进行边坡稳定观测,必要时应临时支护边坡,保证施工安全。
9.回填:
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基槽应及时回填,回填应保证管道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闭水实验合格后进行。
回填土在管底两侧管顶上50厘米范围内不得含有有机物及大于10厘米的大块砖石硬块,分层夯实,管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应差不应超高30厘米,以上部分可采用素土并分层压实,管道下路基压实度还应满足道路路基的质量要求。
回填时应按设计要求的高度进行回填,避免管道一侧有土一侧无土的情况。
10.老土层处理
老土层主要为粉质土,其地基承载力要求在180Kpa以上,若局部老土层达不到其地基承载力要求,地基采用土夹石(其中碎石占全重的30%—50%)或自然级配砂卵石分层换填碾压,分层虚铺厚度≤30cm,压实度应≥92%。基础下设50cm厚浆砌块片石垫层。
三、土石方工程
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管道基槽土石方开挖前一天,我方将拟定的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报请本工程监理工程师批准,该方案包括:土石方工程开始前我方复测的地面标高资料、图纸,土石方开挖、回填顺序及工期安排,必须进行的施工排水的系统设计、施工,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及压实方法,根据设计图纸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物探调查时,探坑的位置、尺寸,地下管道交叉处回填土石方法。待方案批准后我方首先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物探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相应的管理单位核实后,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基槽开挖
基槽开挖及防护设施
根据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基槽开挖:
钢筋混凝土管道施工采用开槽法,根据现场地质调查及相应规范的规定,基槽开挖临时边坡坡率为1:0.3,在穿越道路、有地下水及地质不良处增加基槽或大放坡时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基槽开挖后应随时进行边坡稳定观测,必要时应临时支护边坡,保证施工安全。
土石方存放基槽开挖出的土石方均堆放在基槽两边,并堆放成棱台状,根据土质状况确定相应的堆放高度,使土堆稳定,保持排水畅通。槽底验收
基坑(槽)挖到设计标高后,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会同有关部门验槽,在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文件并发布下一道工序开工令后,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即进行基槽中砂回填,并夯实。
(2)管道基础及检查井施工
1、基础管基、检查井
管道基础开挖后,应采取适当排水措施,防止管槽原土扰动,沟槽如局部超挖或被水浸泡扰动时,应清除余土和被扰动部分,用粗、中砂填至设计标高,管腔回填土的密实度要求≥93%。若地基良好采用中砂回填垫层基础;若遇软弱地基时,根据现场情况处理。
施工要求及质量检查标准:
A、管道基础、检查井施工要求应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B、在基槽开挖完毕,再用人工挖至基底标高后,应及时要向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认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C、管身直接搁置在天然地基土或处理地基土上时,管道底土层或处理层夯压密实,并做到管身弧度密贴的弧形管座。
D、沟槽地基为岩石、半岩石或砾石时,除图纸规定外,管身不能直接搁置在其上,应铺设垫层,管基在岩石地段采用砂基础砂垫层厚300mm。
E、管基在回填土地段,管基的密实度要求达到密实度(≥95%)后垫砂200mm厚。
F、如遇到不良地基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G、管道及支墩与锚定结构,应按图纸设置,并在管道铺设后,试压前修筑和安设。
H、管道结构、管径大小、管道接口、安装所用的工具设备情况,予留管节安装接口工作坑,待管道安装试验合格,经监理部同意后再进行施工。
I、管道基础和检查井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