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民用建筑给排水包括如下内容
(一)给水系统;
(二)排水系统;
(三)消防系统;
叁、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阶段,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A 设计说明书
(一)设计依据
Ⅰ、摘录设计总说明所列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内容;
Ⅱ、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
Ⅲ、其他专业提供的本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
(二)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和分工(当有其他单位共同设计时)。
(三)室外给水设计
Ⅰ、水源: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径、能提供的水量与水压。当建自备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温、水文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净化处理工艺和设备选型等。
Ⅱ、用水量: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目用水定额及用水量(含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统补水量、洗衣房、锅炉房、水景用水、道路、绿化洒水和不可预计水量等);消防用水标准及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Ⅲ、给水系统:说明生活、生产、消防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分区供水的情况。当水量、水压不足时采取的措施,并说明调节设施的容量、材质、位置及加压设备选型。如系扩建工程,还应对现有给水系统加以简介。
Ⅳ、消防系统:说明各类形式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法等。
Ⅴ、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四)室外排水设计
Ⅰ、现有排水条件简介:当排入城市管道或其他外部明沟时应说明管道、明沟的大小、坡度、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
Ⅱ、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制度、排水出路。如需要提升,则说明提升位置、规模,提升设备选型及设计数据,构筑物形式,占地面积,紧急排放的措施等。
Ⅲ、说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或采用的暴雨强度)、重现期、雨水排水量等。
Ⅳ、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五)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Ⅰ、说明或用表格列出各种用水量标准,用水单位数,工作时间,小时变化系数,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Ⅱ、给水系统:说明给水系统的划分和给水方式,分区供水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计量方式,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设置位置、材质,设备选型,保温、防结露和防腐蚀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