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如东县公安消防大队:
我单位南通柏海汇太阳能设备安装车间一工程(地址:东安科技园区,总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于2011年2月28日竣工,2011年11月16日由我们单位分别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三家单位对上述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该工程经设计单位验收确认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该工程经施工单位验收确认消防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不存在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以及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行为;该工程经监理单位验收确认该工程使用安装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以及消防施工质量符合国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经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四部门综合验收合格。申请贵单位组织检查(验收)。
建设单位印章:签字
设计单位印章:签字
施工单位印章:签字
监理单位印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