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的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镇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好节能减排的工作任务,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结合桃花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任务分解方案》,结合我镇及各县实际情况,确定我镇2010-2011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标为:到2011年底,我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镇辖各辖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以上;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成立桃花镇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决策和督促我镇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兼任。
三、保障措施
(一)管理措施
1、落实组织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督促机制和各部门的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区和项目业主设立专门的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