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饮用水、地下水和清洁地面水中的硝酸盐氮。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硝酸盐氮浓度范围在0.02~2.0mg/L之间。浓度更高时可分取较少的试份测定。最低检出浓度:采用光程为30mm比色皿时,试份体积为50ml时,最低检出浓度为0.02mg/L。灵敏度:当使用光程为30mm的比色皿,试份体积为50ml,硝酸盐氮含量为0.60mg/L时,吸光度约为0.6个单位。适用光程为10mm的比色皿,试份体积为50ml,硝酸盐氮含量为2.0mg/L时,其吸光度约0.7单位。干扰:水中含氯化物、亚硝酸盐、铵盐、有机物和碳酸盐时,可产生干扰。含此类物质时,应作适当的前处理,以消除对测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