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评价目的及原则
1.1.1评价目的
(1)通过现状调查和收集资料,查清建设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工程分析,对该项目生产工艺的特点、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水平进行评述;查清拟建工程的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规律、排放量,确定污染因子及环境影响要素。
(3)通过类比调查,进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
(4)预测、分析工程建成投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5)从环保法规、环境特点、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综合分析,对工程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结论,并提出削除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1.1.2评价原则
(1)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评价工作的实用性,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3)保证环评质量,抓住工程特点,突出环评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缩短评价时间,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注重环评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以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环评工作,为环保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