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评价目的和重点
1.3.1评价目的
⑴通过对建设项目厂址周围社会、经济、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项目周围环境概况;⑵通过工程分析、污染源监测及同类型厂家调研测算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源强;
⑶对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⑷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建成投入运行后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水、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及范围。
⑸评价过程中严格贯彻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措施及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对企业生产线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真正实现项目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
⑹为上级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2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污染物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是对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形式和排放量进行分析,以废气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以特征污染物沥青烟气为重点评价因子,水以综合污染因子CODcr为评价重点。
1.4环境保护目标
(1)以项目附近水体南池江上游为水环境保护目标,属鉴湖水域一般保护区,保护级别III类水。
(2)大气以厂区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为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为大气二级标准。
(3)噪声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为保护目标,保护级别为2类区。
(4)项目附近茶叶、水稻等农作物。
(5)最近点距项目80米的施家桥村居民生活质量,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