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材料验收
材料包括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和焊接材料
2.1.1 材料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1.2 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用;
a 材料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b 锈蚀、凹陷及其它机械损伤的深度,不应超过产品相应标准允许的壁厚负偏差;
c 检验合格的材料按照规定分门别类摆放,并设有明显标识。
2.1.3 阀门检验
a 阀门到货后,首先检查阀门的机械传动部位,检查其灵敏度,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拆卸、清洗、注油,使其传动部位的灵活性满足安装使用说明书要求。
b 阀门使用前应逐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