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目的
(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开展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确定环境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和评价重点;
(2)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确定污染源和潜在污染因素,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3)对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确定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计算出本项目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是;
(4)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评价的结果,对工程方案和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对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性给出明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