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评价目的
通过对建设项目厂址周围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的现状监测调查,掌握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环境特征;依据国家、行业、部门和江西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 “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预测工程建成后外排废水及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分析锅炉烟气及工艺废气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固体废物的产生源和产生量及处理方式;论证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与合理性,从环保角度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以及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结论,同时为其工程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