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砖混、外砖内模及有抗震构造柱的砖墙砌筑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砖: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试验单。清水墙的砖应色泽均匀,边角整齐。
2.1.2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条件选择,一般宜采用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1.3砂:用中砂,配制M5以下砂浆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砂浆的砂含泥量不超过5%,使用前用5mm孔径的筛子过筛。
2.1.4掺合料:白灰熟化时间不少于7d,或采用粉煤灰等。
2.1.5其它材料:墙体拉结筋及预埋件、木砖应刷防腐剂等。
2.1.6主要机具:应备有大铲、刨锛、瓦刀、扁子、托线板、线坠、小白线、卷尺、铁水平尺、皮数杆、小水桶、灰槽、砖灰子、扫帚等。
2.2作业条件:
2.2.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装好沟盖板。
2.2.2办完地基、基础工程隐检手续。
2.2.3按标高抹好水泥砂浆防潮层。
2.2.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