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墙体放线:砌体施工前,应将基础面或楼层结构面按标高找平,依据砌筑图放出第一皮砌块的轴线、砌体边线和洞口线。
3.3砌块排列:按砌块排列图在墙体线范围内分块定尺、划线。排列砌块的方法和要求如下:
3.3.1砌块砌体在砌筑前,应根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结合砌块的品种、规格、绘制砌体砌块的排列图,经审核无误,按图排列砌块。
3.3.2砌块排列应从地基或基础面、±0.00面排列,排列时尽可能采用主规格的砌块,砌体中主规格砌块应占总量的75%~80%。
3.3.3砌块排列上、下皮应错缝搭砌,搭砌长度一般为砌块的1/2,不得小于砌块高的1/3,也不应小于150mm,如果搭错缝长度满足不了规定的压搭要求,应采取压砌钢筋网片的措施,具体构造按设计规定。
3.3.4外墙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应将砌块分皮咬槎,交错搭砌,如果不能咬槎时,按设计要求采取其它的构造措施;砌体垂直缝与门窗洞口边线应避开同缝,且不得采用砖镶砌。
3.3.5砌体水平灰缝厚度一般为15mm,如果加钢筋网片的砌体,水平灰缝厚度为20~25mm,垂直灰缝宽度为20mm。大于30mm的垂直缝,应用C20的细石混凝土灌实。
3.3.6砌块排列尽量不镶砖或少镶砖,必须镶砖时,应用整砖平砌,且尽量分散,镶砌砖的强度不应小于砌块强度等级。
3.3.7砌块墙体与结构构件位置有矛盾时,应先满足构件布置。
3.4制配砂浆:按设计要求的砂浆品种、强度制配砂浆,配合比应由试验室确定,采用重量比,计量精度为水泥±2%,砂、灰膏控制在±5%以内,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5铺砂浆:将搅拌好的砂浆,通过吊斗、灰车运至砌筑地点,在砌块就位前,用大铲、灰勺进行分块铺灰,较小的砌块量大铺灰长度不得超过1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