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宜于长条及拼花木地(楼)板施涂清漆和打蜡工程。2.1材料要求:
涂料:清漆(醇酸清漆、聚氨酯清漆)、调合漆、熟桐油、清油、光油、上光蜡、砂蜡等。填充料:石膏、大白粉、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甲基纤维素、聚醋酸乙烯乳液等。
2.1.3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漆片、二甲苯等。
2.1.4催干剂:钴催干剂等液料。
2.1.5矿物颜料:要有较好的耐光、耐湿和耐老化性能的矿物颜料。
2.2主要机具:
2.2.1油刷、开刀、牛角板、拌合腻子槽子、半截大桶、油桶、小油桶、小水桶、刮腻子板(橡皮口及薄钢片口二种)、克丝钳子、锤子、钻子、钢丝刷、铜丝箩、纱箩、小笤帚、擦布、砂纸、排笔、棉丝、油勺、粉线包等。
2.3作业条件:
2.3.1室内油浆活完、暖气设备安装完,并经过试水、试压没问题。
2.3.2大面积施工前应事先做样板间,经有关质量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大面积施工。
2.3.3地(楼)板刨光后,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木踢脚板刨光交活。
2.3.4刷油漆涂料前必须将门窗玻璃全部安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