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20mm及以上的热轧Ⅰ~Ⅲ级钢筋的现场水平连接。
2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证明书及复试报告单。进口钢筋还应有化学复试单,其化学成分应满足焊接要求,并应有可焊性试验。
2.1.2 焊条:焊条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4-17的要求,焊条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2.1.2.1 药皮应无裂缝、气孔、凹凸不平等缺陷,并不得有肉眼看得出的偏心度。
2.1.2.2 焊接过程中,电弧应燃烧稳定,药皮熔化均匀,无成块脱落现象。
2.1.2.3 焊条必须根据焊条说明书的要求烘干后才能使用。
2.1.2.4 焊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