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框架结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施工。
3施工准备
3.1 作业人员
瓦工、普工。
3.2技术准备
3.2.1砌体施工前,应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洞口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确预埋、预留位置,算出窗台及过梁顶部标高,熟悉相关构造及材料要求。
3.2.2外墙饰面为块料面层时,应对窗间墙尺寸进行预排砖核算,经技术核定可适当调整窗间填的砌筑宽度(高度)使饰面砖达到整砖镶贴的装饰效果。
3.2.3根据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确定填充墙体构造柱位置及墙梁标高尺寸。
3.2.4使用经过校验合格的监视和测量工具。
3.2.5砌体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应结合设计图纸及实际情况,编制出专项施工技术交底。
3.2.6制定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检查验收制度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3.3材料准备:
3.3.1要把好材料进场质量关。按照内控指标要求,掌握材料出厂龄期,不到龄期的产品坚决不收货;
3.3.2做到按批量检测。进场材料做到批量检测,做好产品质量记录;
3.3.3要掌握好材料的上墙时的含水率。过多或过少的含水率,将会影响墙体裂纹的产生;
3.3.4加气砼砌块: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规格尺寸应一致,质量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对墙体材料的要求是: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容重轻(密度≤700kg/m3),抗压强度高,具有良好的隔音、隔热、抗渗、抗震的功能,且管线槽易机械切割。进场时,应有出厂合格证。
3.3.5水泥:一般采用32.5级矿渣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检。如遇水泥标号不明或出厂时间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3.6砂:
3.3.6.1一般用中砂,过5mm孔径筛子并不应含有杂物。
3.3.6.2砂含泥量,对水泥砂浆强度等级≥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6.3.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3.7掺合料:选用石灰膏、粉煤灰、磨细生石灰粉等。
3.3.7.1水泥混合浆,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和消石灰,生石灰熟化时不得小于7d。
3.3.7.2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3.3.8水: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