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20~40mm的带肋Ⅱ~Ⅲ级钢筋径向挤压连接施工。
参加挤压接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2.2 清除钢套筒及钢筋挤压部位的锈污、砂浆等杂物。
2.2.3 钢筋与钢套筒试套,如钢筋有马蹄、飞边、弯折或纵肋尺寸超大者,应先矫正或用手砂轮修磨,禁止用电气焊切割超大部分。
2.2.4 钢筋端头应有定位标志和检查标志,以确保钢筋伸入套筒的长度。定位标志距钢筋端部的距离为钢套筒长度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