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的冲击钻成孔灌注桩施工。冲击钻成孔适用于填土层、粘土层、粉土层、淤泥层、砂土层和碎石土层,也适用于砾卵石层和裂隙发育的地层。
3.4 主要机具
冲击钻进成孔灌注桩的主要设备为CZ-22、CZ-30型冲击钻孔机或简易的冲击钻机。它由简易钻架,冲锤,转向装置,护筒,掏渣筒以及3~5t双筒卷扬机(带离合器)等组成。所用钻具按形状分,有十字钻头和三翼钻头两种,前者专用于砾石层和岩层,后者适用于土层。
其他附属设备包括吊车,电焊机,泥浆泵,钢筋弯曲机,空压机,混凝土运输车等。
3.5 作业条件
3.5.1 平整场地,探明和清除桩位处的地下障碍物,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供水供电、泥浆循环系统、施工设施放置、材料堆场及生活设施就位等有关布设和具体安排。
3.5.2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技术交底,并且要有书面材料发至各方面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手中。
3.5.3 护筒准备。护筒内径宜比桩身外径大400mm。护筒埋设位置必须准确,其中心线与桩位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0mm,并应保证护筒垂直。护筒埋设深度应超过杂填土埋深0.2m,护筒周围应用粘性土分层回填夯实,在开钻前复核一次护筒的位置。
3.5.4 调试准备。在正式开工前,应进行一次整体设备运转,有条件的可先完成一个或几个试桩,以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所选择的设备、机具、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的合理性,指导整个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