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的回转钻成孔灌注桩施工。回转钻成孔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粘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砾)石土及风化岩层;以及地质情况复杂,夹层多、风化不均、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
3.5作业条件
3.5.1 平整场地,探明和清除桩位处的地下障碍物,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供水供电、泥浆循环系统、施工设施放置、材料堆场及生活设施就位等有关布设和具体安排。
3.5.2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技术交底,并且要有书面材料发至各方面各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手中。
3.5.3 现场已设置测量基准线、水准基点,并妥加保护。施工前已复核桩位。
3.5.4 在复杂土层中施工时,应事先进行长孔试验,数量一般不少于2个。
3.5.5 护筒准备。护筒内径宜比桩身外径大400mm。护筒埋设位置必须准确,其中心线与桩位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0mm,并应保证护筒垂直。护筒埋设深度应超过杂填土埋深0.2m,护筒周围应用粘性土分层回填夯实,在开钻前复核一次护筒的位置。
3.5.6 调试准备:在正式开工前,应进行一次整体设备运转,有条件的可先完成一个或几个试桩,以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所选择的设备、机具、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的合理性,指导整个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