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1)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普通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
2)水工混凝土施工执行DL/T 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生产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等要求,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本工艺标准作为企业标准,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配套使用。
4.2技术准备
单项工程技术员根据图纸设计要求,提前40天填写“混凝土( )配合比委托单”,委托土建试验室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抗冻混凝土需提前120天委托。土建试验室进行配合比优化设计后,出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在钢筋、模板分项验收合格后,质检员签发ZJ-GL-008“混凝土浇灌通知单”。单项工程技术员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在“混凝土浇灌通知单”上注明混凝土的标号等级、方量及其它技术要求。
根据“混凝土浇灌通知单”,搅拌站技术员联系土建试验室签发JC-GL-006 “混凝土搅拌联系单”。
操作人员依据“混凝土搅拌联系单”认真核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并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后,设置施工配合比,经当班负责人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混凝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