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火电厂新建、辅助生产及附属生产建筑物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灰土垫层的施工。适用于一般粘性土层。
3.2技术准备
3.2.1 熟悉施工场地条件、工程勘察资料、地质条件等,结合实际编制完整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
3.2.2 根据技术方案、施工范围、工程量大小和机具多少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
3.2.3 针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下(渗水、管涌、雨天等),制定出详细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3.3材料准备
3.3.1 石灰
磨细的生石灰粉可直接使用,也可按体积比预先与粘土拌合,洒水堆放8h后使用。消石灰应采用生石灰块,使用前3~4d用清水闷透,充分熟化。如采用石灰类工业废料时,有效氧化钙含量不宜低于40%。
3.3.2 粘土
应尽量采用就地挖出的砂颗粒较小的粘性土料,但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以粉质粘土为好。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15mm。不得采用冻土或夹有冻土的土料。
3.4主要机具
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冲击夯、手推车、压路机、石夯、筛子(孔径6~10mm和16~20mm两种)、标准斗、靠尺、耙子、平头铁锹、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3.5作业条件
3.5.1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时,施工前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经常保持在施工面以下0.5m左右,在3d内不得受水浸泡。
3.5.2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压实系数,土料种类、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灰土的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重要的灰土垫层施工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3.5.3 施工前,应作好水平高程的标志。如在基坑(槽)或管沟的边坡上每隔3m钉上灰土上平的木撅,在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好标高控制的标准木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