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水泥砂浆面层施工。
4.5 作业条件
4.5.1 配合比已经试验确定。
4.5.2 应已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4.5.3 基层清理干净,浇捣前一天应洒水湿润。
4.5.4 门框及预埋件已安装并验收。
4.5.5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4.5.6 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5.7 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4.5.8 如有泛水和坡度,垫层的泛水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