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合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水泥钢(铁)屑面层的施工。
4.5作业条件
4.5.1配合比已经试验确定。
4.5.2应以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4.5.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4.5.4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5.5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4.5.6地面立管安装完毕并已装套管,门框及地面预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4.5.7屋面施工、已无漏水现象。
4.5.8基层清理干净,缺陷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