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粘性土、粉土、饱和黄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采用振冲碎石桩处理的地基工程。不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土质松散易于塌方和含有大块石等障碍物的土层地基处理工程。
4.2技术准备
4.2.1 收集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等。
4.2.2 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经验及施工条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尚应了解其他地区相似场地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
4.2.3 调查邻近建筑、地下工程和有关管线等情况。
3.2.4了解建筑场地的环境情况。
4.2.5 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编写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