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多层建筑、高层建筑的某些局部处理措施所用的脚手架。
5.1施工工艺
5.1.1对于较大的挑檐、阳台及其它凸出部分,可用杆件搭设挑脚手架进行施工,从室内挑出或脚手架外挑,挑出部分宽度及斜立杆间距均不得大于1.5M,至少应设3根大横杆,并根据需要打好剪刀撑和八字撑,临空面设栏杆和挡脚板,屋面用的挑檐脚手架防护栏杆要高出檐口1~1.5M,每30CM绑一道杆子,并根据需要挂安全网或围席。从洞口挑出的架子应先搭设室内部分。
5.1.2附墙和洞口挑支作业架:1)附墙的单层挑支作业架主要用作局部修缮作业架、檐口外装修架以及不设置其它形式外脚手架而外墙又有局部装修和施工作业的情况。其搭设步骤为:a)按设置要求先在墙体上留脚手眼;b)按构造设计先在地面或屋面、楼板上组装单片挑支架(包括水平拉杆、斜支杆、斜构造杆和栏杆立柱;c)利用吊升、吊下或从楼层门窗洞口伸出等适合方式将挑架片插入墙体,调好位置并与墙面垂直后,用里侧挡固合方式予以固定;d)以安全的方式上架装设纵向水平杆、栏杆和铺脚手板;e)拆除作业按与上述搭设相反的程序进行。
5.1.3从洞口伸出的单层挑支作业架:从门窗洞口伸出单层挑支构造,其构造的形式取决于作业面下横向平杆在洞口内所处的高度位置。当处于洞口的上部,其下有足够的空间使斜支杆可以进入室内并支承于楼板之上时,可采取简单的拉支杆构造;当横向平杆之下无足够空间使斜支杆伸入室内,但有≥0.6M的空间时,可以采用双横杆插口构造,当横向平杆下的空间小于0.6M时,则仍需采用附墙挑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