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加工与绑扎:(1)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上岗作业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2) 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3) 切断长料时,应设专人扶稳钢筋,操作时动作应一致。钢筋短头应使用钢管套夹具夹住。钢筋短于30cm时,应使用钢管套夹具,严禁手扶。切断合金钢和直径10mm以上圆钢时应采用机械。(4) 手工切断钢筋时,夹具必须牢固。掌握切具的人与打锤人必须站成斜角,严禁面对面操作。抡锤作业区域内不得有其他人员。打锤人不得戴手套。(5) 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6) 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用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7) 抬运钢筋人员应协调配合,互相呼应。(8) 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应灵敏有效。(9) 人工弯曲钢筋时,应放平扳手,用力不得过猛。(10) 展开盘条钢筋时,应卡牢端头。切断前应压稳,防止回弹伤人。(11) 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槽)绑扎立柱、墙体钢筋应搭投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作业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不得攀登钢筋骨架上下。高于4m的钢筋骨架应撑稳或拉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