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要求
1)一层设超市(400平方米)、图书展室(200平方米),门卫、教师办公室、教室及辅助房间自定。
2)二层及二层以上为教学用房间要求如下:
a)教室不少于30间(建筑面积60平方米);
b)每层设教师休息室两间(建筑面积30平方米);
c)微机室及其它辅助房间有设计者定。
3)各层设男卫生间二间(建筑面积30平方米)。
(2) 设计内容
1) 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
2) 建筑平面、立面和剖面设计;
3) 主要部位的建筑构造设计及材料作法;
4) 绘制建筑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