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范围:《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G329-1~8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9度地区的现浇混凝土结构与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单层砌体房屋、砖墙楼房、小砌块墙楼房、配筋砖砌体楼房、局部框架房屋、砖排架房屋以及钢筋混凝土柱单层厂房等。
二. 主要内容:在《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03G329-1中,现浇混凝土结构构造包括民用建筑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以及板柱-剪力墙结构,该分册还包括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的结构构造;在《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04G329-2~8中,包括了单层砌体房屋、砖墙楼房、小砌块墙楼房、配筋砖砌体楼房、局部框架房屋、砖排架房屋以及钢筋混凝土柱单层厂房的抗震结构构造。
三. 特 点:修编内容主要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节点构造来源于震害调查、抗震试验和行业规范中的有关抗震措施,抗震构造措施安全可靠。修编中取消了原图集中的砖拱屋盖、砖夹心墙、砖-混凝土结构等应用较少,抗震性能较差的结构体系的构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