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一般民用项目设计院的做得相对较少,而工业院和大型的设计院做得较多,如果仔细分析一下钢结构的设计规范:只讲了四点,一是基本的设计规定,二是构件计算,三是连接计算,四是构造要求。
第一设计规定:记住一定注明钢材的强度等级、连接材料的型号,焊缝形式及焊缝的质量等级及对施工的要求。A级钢不保证冲击韧性,含碳量不作为交货条件,故不能用于抗震设防和焊接结构(此说法不太准确,但设计人可以接受,其实可焊还是不可焊,是碳当量决定的,而非含碳量);在实际工程中,除了大跨度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的下翼缘对接,以及大跨度钢桥的受拉构件的对接这种对质量要求很高的焊缝要求一级焊缝以外,其他场合很少用到一级。一般都要求二级。对于角焊缝,除了在要求熔透的情况(如对于轮压较大的吊车梁的上翼缘和腹板连接的角焊缝),其质量等级要求二级外,其他场合一般都用三级。
一些设计人员在设计说明中往往写道:“ 高强度螺栓采用承压型高强度螺栓10.9S",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说法。对于设计者只要给出高强度螺栓的性能等级和连接材料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即可,不必规定制造商采用何种螺栓。
“红丹两度打底,调和漆两度罩面”这种说明使得涂料的品牌不清(红丹有多种),漆膜层厚度不明(涂料应注明各层厚度),而且标准也太低,这是以前60年代的标准,至今仍有人这么用,说明对防腐的不重视。